(四)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包括鉴定费)。
3、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时效、被告主体及程序?
诉讼时效: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时效是一年。因此,受害人因交通事故受到伤害请求赔偿应该在事故发生后一年内向肇事方主张赔偿的权利,逾期主张赔偿的话,受害人的赔偿权利会因超过诉讼时效而失去法律的保护。
被告主体:一般下列人员可以成为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的被告主体:
(1)、机动车驾驶人;
(2)、有过错的机动车车主;
(3)、机动车驾驶人的雇主或单位;
(4)、机动车投保的保险公司;(此处包括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和商业险的保险公司,但是,此处是有争议的)
(5)、对交通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的其他当事人。
以上内容是本律师的总结,便已大家参考,不足之处请予指正。
吴新建律师
河北北华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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